记者 陈煜儒
被双方当事人协议定为“惟一公断人”的美国船级社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检验报告,中方当事人起诉美国“公断人”,青岛海事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是海事法院受理的全国首例起诉船级社的案件。
原告天津开发区畅明航运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与“NorsulAmazonas”(亚马逊)轮船东达成买卖“NorsulAmazonas”(亚马逊)轮的协议。协议约定,“AmericanBureauofShipping(美国船级社)是判断损坏是否构成船级批注的惟一公断人”。该轮于2005年8月29日进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进行修理并进行交船前的船舶检验。而美国船级社出具的检验报告却表明,2005年8月27日验船师就已登船,并检验、测试该船舶合格。
但边防检查站的登船记录显示验船师登轮时间是2005年8月29日,2005年8月27日该验船师并未登轮;且有证据表明该轮船底板存在因搁浅造成的大面积严重损害以及船板严重锈蚀等缺陷,与船级社的检验报告不符。
天津开发区畅明航运有限公司遂于2005年9月30日在青岛海事法院对美国船级社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美国船级社撤销上述检验报告、船级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并赔偿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原告还以“亚马逊”轮船东参与伪造假检验报告和证书为由,追加其为被告,并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停泊于唐山港的“亚马逊”轮,要求船东提供350万美元担保。
青岛海事法院海商庭主办法官了解到,“亚马逊”轮可能很快会离港的情况后,遂于当天连夜赶往唐山港,将船舶扣押。
经“亚马逊”轮船东经与原告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亚马逊”轮船东赔偿原告损失150万美元。根据原告申请,青岛海事法院当即对该轮解除扣押。
目前,原告对美国船级社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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