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都签订劳动合同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5:58 新华网 | |||||||||
新华网福州10月19日电 (记者 陈玉明)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日前表示,三方会议决定从明年开始,在全国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基本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说,在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方面,我们从认识到实践还存在不少问题: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差距,没有形成合同化管理的意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不完备,合同管理中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内容不够规范;在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程序化的条款较多,内容比较空泛,结合企业实际的内容较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陈兰通强调,要积极推动所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论是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还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通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来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障和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从而不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称,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从劳动关系的起点抓起,把维权关口前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