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环保总局 > 正文
 

海南 破坏红树林应加重处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10:07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近日,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立法跟踪评估的通知”和评估方案的要求,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等单位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汇报了实施《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的情况和执法效果,并提出加重对破坏红树林处罚的建议。

  在汇报会上,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建议在“规定”修订中应考虑红树林资源的保护与
当地传统海水养殖业之间的协调关系,尤其要符合与此相关的海洋功能区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设定等。此外,对于《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进一步修改实施,各有关职能单位要求增加各市县(自治县)乡镇政府的职责,并且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共同推进海南生态省及生态市(县)建设进程。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建议加重对破坏红树林的处罚程度,将“每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每株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增加“环保部门如发现未经环保审批建设项目破坏红树林、蚕食红树林,要严厉查处,并按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5%对业主进行处罚,出资补种相当数量和面积的红树林。”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