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不及地方训令 官煤河南撤资凸显政商博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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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9日 02:34 第一财经日报 | |||||||||
目前撤资的356人中,无一人是在国家四部委公布期限前撤资,其中237人是在河南省加强督察后撤资 本报记者 施平 发自郑州 记者昨日从河南省监察厅获悉,截至10月15日,河南省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
引人注意的是,该省“官煤”撤资过程一波三折,凸显当地“红顶煤商”在与政令博弈中心存侥幸。 昨日,中央督察组结束了对河南为期5天的督察。督察组评价河南的撤资工作“发动深入”、“成效明显”。 中央金牌失效 国家四部委“最后通牒”的期限是9月22日,但在9月22日之前,河南没有一位“红顶煤商”主动撤资,河南省便将撤资退股的最后期限“宽限”至10月10日。 9月26日,河南省撤资实现突破,该省产煤大市禹州的1名“红顶煤商”主动撤资退股。随后,截至10月8日晚,已有119名“红顶煤商”撤资退股,累计金额达586.98万元。包括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29人,科级以下人员89人。 10月9日,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当天,从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安监局等6部门抽调27名工作人员,组成9个督察组,分赴郑州、安阳、三门峡等9市,进行为期3天的紧急督察。当天起,河南省对清理登记工作实行逐日上报制度,各市必须在下班前将当天情况上报省里。 全省督察很快显出奇效。据有关人士透露,10月11日,主动申报人数便骤增,在原来119人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00多人。 筹谋长效机制 撤资取得进展后,河南省对撤资的最后期限有所延长。 郑州市将时间延长了5天,也就是10月15日为最后期限。郑州市纪委一位丁姓工作人员解释,河南省的相关文件是9月29日传达的,9月30日传到各县市区,其间隔了一个黄金周,为此延误了几天。 记者得到的另一种说法是,郑州市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为配合省纪委等6部门的联合督察行动,特将主动撤资退股期限延长5天。 平顶山市纪委廉自办田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顶山也规定“红顶煤商”于10月15日前全部撤出投资。该负责人说:“上级的文件基层不好操作,比如离退休人员、武警现役人员、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在不在‘撤资退股’范围?我们向省里请示后,省里也请示了中纪委,所以就拖了几天,宽限5天,主要是想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 据记者了解,10月10日主动“报名”结束后,河南各省辖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在10月15日将撤资退股情况和申报情况核实并上报省里。10月20日之前,河南省清理纠正工作情况将上报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和安监总局。 目前,河南省正加快以法管“煤”、以法治“患”的进程,正在加紧起草《河南省预防煤矿事故实施办法》,《河南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规定》也已列入立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