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14:54 审计署网站 | |||||||||
来源: 江苏省审计厅 去年以来,审计署组织江苏省审计厅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市、县积极整改审计出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并采纳审计建议。到今年6月底,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据统计,共上缴财政4167.22万元,退还多提污水处理手续费632.63万元,纠正违规使用资金7112.65万元,审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审前督查,强调整改 。2004年5月,审计署发出审计江苏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后,省政府明确要求各相关市(县)在审计进点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各地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组成了由审计、财政、环保、建设等部门参加的检查组,认真自查。6月中旬省政府又派出以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共18人组成的3个联合检查组赴相关7市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各地立即纠正,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 边审边改,讲求实效。 2004年7月23日,审计组正式实施审计。审计中,各地政府思想统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坚持做到边审边改,纠正不合规行为。审计期间,共补交财政专户资金3718.85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3528.79万元,排污费190.06万元;退还多提污水处理手续费632.63万元;纠正违规使用资金3806.44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898.67万元,排污费2907.77万元。 落实决定,措施得力 。今年初,审计署下发《关于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的审计决定》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向有关市(县)发出关于迅速执行审计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对照《决定》立即整改、保证到位。所涉及的徐州、淮安、扬州和连云港等相关市(县)政府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在较短的时间内,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共上缴财政污水处理费448.3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3306.21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2738.44万元、排污费567.77万元,所有资金都全部用于污水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