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召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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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8:01 国资委网站 | |||||||||
10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上海召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出席会议并讲话。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第一批试点企业,目前5位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了新的步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李荣融指出,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是股份制,我们坚持这个方向毫不动摇。选择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主要是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来加快推进股份制等各项改革;同时,也是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规范行使中央企业对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李荣融认为,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董事会应当是股东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实现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最终体现,是企业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他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维护董事会依法享有各项职权,并根据有关规定,把出资人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 李荣融指出,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是这次试点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与过去的董事会的不同点。对于大企业来讲,重大决策要集中集体的智慧,强调制衡,不能搞一言堂;执行性事务要提高效率,令行禁止,下级服从上级,不能互相掣肘。因此,大企业的决策权与执行权应分开。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可以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从而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李荣融还指出,长期在本企业工作的非外部董事有自身的优势,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要忠于职守,相互配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共同努力。 李荣融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项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鉴于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董事会建设要与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 李荣融表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大型国有企业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之一,有条件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作为完善董事会的试点,既有利于促进其持久发展,又能为中央企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李荣融要求,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议由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主持,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主席、党委成员、经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部分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