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国资委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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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9:23 国资委网站 | |||||||||
10月11日,张家口市国资委召开了2005年度全市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代表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主管财务厂长(经理)和财务科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企业改制工作的科长和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会上,市国资委副主任王德祥同志对2004年度张家口市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2005年度全市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并按照公平、公开、共正的原则,在国资委纪委的监督下,公开选聘了承担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会上对清产核资工作政策、业务进行了培训。
除2004年度已开展过清产核资工作和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外,其余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全部列入2005年度清产核资企业范围。为完成好这项工作,制定了《二○○五年度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开展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政策依据、清查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印制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文件资料摘编。 2004年,是市政府国资委组建后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年,也是国资监管打基础、快起步的第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两个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了清产核资工作,初步摸清了企业家底,清产核资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果。通过首批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核实了清产核资企业的资产状况。首批列入清产核资6户企业资产净损失占资产总额的18.41%,暴露出企业在资产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2005年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整体改制企业,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检查企业潜在的资产损失和经营风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快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步伐,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开展清产核资,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需要。国资委在这次清产核资中,承担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综合的任务。我们将支持和帮助企业按要求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