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回扣每年侵吞7亿国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14:0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网10月12日电 商务部提供的资料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为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记者从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商务部等部门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上了解到,由于目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数量众多,导致医药流通领域中“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盛行,一些推销人员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以“宣传费”、“新药推
商务部等部门的调研表明,医药推销人员给院方或个人回扣,必须把行贿的这笔成本从交易当中“赚”回来,往往采取抬高价格、账外经营、逃避财务制度监督等方式,在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的同时,侵吞国家医疗保险资金,偷逃国家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