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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7:5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卫生局

  关于严禁以社区宣传、义诊、健康讲座等形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的公告

  为保证人民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安全有效,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联合公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进社区宣传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化妆品、保健食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义诊或免费体检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三、严禁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在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

  特此公告。

  二OO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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