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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机构可发行人民币债券 企业用汇风险降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4:5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袁峰 实习生谢 应苏)中国人民银行日前批准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

  外资机构看好中国市场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市场步伐的加快,外资身影早已频频出现在中国的债券市场。据浦东发展银行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人民币经营资格的外资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债券的发行承销,也可以买卖债券。该人士评价,此次允许国际开发机构在国内发行债券则是发行主体的突破和创新,无疑将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央行有关人士称,引入国际开发机构这一全新的发行主体,目的之一就是要继续深化债券市场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吸收先进的国际金融运作经验,如制度规范、支付清算、监管体系等金融基础设施,促进中国债券市场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企业用汇风险降低

  中山大学金融系黄教授指出,该项措施除了有一定的战略意义外,对中国企业也有看得见的益处。国内企业往往通过国际开发机构贷款,但一旦国际

汇率波动剧烈,企业的用汇风险就会加大,而贷款机构如果发行人民币债券,并用所筹资金投资于国内企业,国内企业获得的将是人民币贷款资金,无疑减少了国内企业资金汇兑的风险,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央行有关人士也指出,长期以来,国际开发机构对国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在国外发行外币债券,并将所筹集的资金通过

财政部门或银行以外债转贷款方式贷给国内企业。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不仅影响国内贷款企业的实际用汇金额,而且企业在购汇还贷时也将承担一定的汇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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