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省级医院一丝不苟 市级医院慢半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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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3: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0月12日电(记者葛素红)国家发改委宣布,从10月10日起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记者日前从沈阳市多家医疗机构了解到,这里的省级医院普遍“一丝不苟”地执行降价,而市级以下医院对这次降价令反应“慢半拍”。10月10日降价令执行的当天,沈阳市的省级医院、大药房都已按要求开始降价,而市属医院动作相对迟缓。 记者在沈洲医院看到,这里并没有关于药品降价的公示。药剂科工作人员反映,直
沈阳市第四医院同样没有在10日降价令执行的当天下调22种药品价格。药剂科朱主任表示,她已经在物价部门的网站上看到了降价文件,但还是没有接到沈阳市物价部门的文件。 从10日起,中国医大二院、四院、辽宁省人民医院均对国家发改委规定的22种药品进行了降价。辽宁省人民医院从10月9日起,便在急诊大厅及医院重要信息提示栏里,张贴了关于一份此次药品降价的详细清单。患有上呼吸道感染的刘先生说:“听说这回药品又要降价了,我原以为省医院不能这么快就降,就一直等到11日才来医院看病。没想到,这家医院执行国家药品降价令还挺认真,说降就降了。这回药品降价了,看一次病我可以省下几十块呢!” 据这家医院药剂科主任王维芝介绍,根据以往多次药品降价的经验,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22种药品名单,清理出了51种应降价药品名单,并逐一进行了调价处理。其中降价幅度最大的一种药品为甲磺酸加氟沙星注射液,每支降价前为84.2元,降价后仅为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