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25家企业丢掉著名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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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0:45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 (记者 陈铁) 9月30日,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续展认定沈阳市著名商标名单的通知》,“2002年认定的92件沈阳市著名商标现在效期已到,经商标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市著名商标认定领导小组审查,有67件商标符合沈阳市著名商标续展认定条件,予以续展认定。”也就是说,另外的25件原沈阳市著名商标不能再继续使用“沈阳市著名商标”字样进行宣传,这些企业为什么会丢掉著名商标这块招牌呢?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尽管根据《关于营造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25条意见》,沈阳市著名商标到期后不再重新认定,只要够条件就可继续续展,但沈阳市工商局商标处表示,沈阳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续展是需要符合条件的,不是谁想上都能上的。其条件有:“沈阳市著名商标”不属于许可使用的港、澳、台商标和外国商标以及外省的商标;该商标已注册并实际使用1年以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达到省内、国内或者国际先进质量标准,且质量稳定,售后服务良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额、利润、省内外市场占有率、市场覆盖面等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商标所有人有一定的广告投入,宣传面较大且地域较广;无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记录等。 对于此次续展著名商标工作中因业绩不佳或其他原因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落马企业的具体名单,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处没有详细透露,只称“比如说‘天天渔港’等几家单位,根本没有申报,因为他们的经营业绩是摆在那里的。”当然,也有特例,“红梅”此次也没有在市著名商标中续展,可其主要原因是“红梅”早已经是中国驰名商标,已经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特别通行证”,不再参加市著名商标认定续展在情理之中。 对于沈阳市著名商标的这块招牌,许多商家都在争,但却有企业拿到手里保不住,甚至不去保。对此,沈阳市工商局商标处介绍:“这种情况在国有企业中表现最为明显,在商标意识中,沈阳市的民企、私企明显走在了前面。”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著名商标在陆续的认定中,已经不知不觉达到了125件,而另有40余件已经经过初审处于进一步审核中,沈阳市工商局商标处表示:“估计问题不大,结果过几天就会公布。” 但即使按最佳结果预算,沈阳市著名商标总量达到165件,而沈阳市现有注册商标总量为22000多件,也就是说,著名商标在沈阳尚未达到百里挑一,每百件商标中著名商标的占有量仅仅是0.75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