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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说各话:各收入阶层谈个税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7:03 现代文明画报

  

各说各话:各收入阶层谈个税改革

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改革(图片来源:现代文明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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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改革箭在弦上,但能做到有的放矢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国人口众多,而且地区差异性又较大,想要找到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标准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高了,人们会觉得压力大,低了,国家税收额又成了问题,这可真是件难事啊。交税这事毕竟是全民性的,收入高的要交,收入低的同样要交,所以大家也就都有了点想法。毕竟谁也代表不了谁,那就各说各话吧。

  高收入者的话:

  尤先生,北京某房地产公司高管人员,月收入1万元左右。

  “说我没什么钱,恐怕没人会相信,可这10000块钱一个月的确不够花呀。”这是尤先生见到记者后的第一句话。尤先生每个月收入平均下来10000,扣除个人所得税能拿到手的也就8000多块。由于工作性质决定,尤先生每个月仅交通费用就要用掉2000~3000;通信费用也是上班必须的,每个月800左右;自己生活家用需要2000左右;而且现在处于这个职位上又不能穿得太寒酸,这买衣服的钱又是一笔。这么一算下来,每个月紧紧巴巴,所以到现在都没攒下什么钱。

  也许是长期以来被视为地主级的人物,高处不胜寒,尤先生有一肚子的委屈想要讲:“我们高收入者其实也不少纳税,事实上每个人也交了不少钱,只是一般收入的人群总是比高收入的人口比例低,所以高收入人群整体绝对值显得低。我们挣钱多又不是错,社会分工不同,必然收入会有所差别,人人都一样的工资那也行不通啊。关于个人所得税,我的观点就是每个人只要有收入就都应该纳税,这是肯定的,但是存在纳多少才合适的问题。对平时按月拿工资的单一收入者,比例过高一定不合适;对收入渠道较多和收入超过一定总额的应该按一个比较高的比例来收。另外听说这次还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全国都一样不合适吧?收入水平不一样,生存成本也不一样。在北京2000块钱收入不算高甚至有点低,基本生活能保证就不错了。房子这么贵,交通和通信费用这么高,你想啊,连移动电话费北京都高于其他地方。”

  尤先生觉得个税现在存在的一个最大的问题不是他们高收入者纳税少,而是不论高收入还是低收入的人纳税以后,都无法享受到纳税人应该具有的权利。他觉得企业赢利所纳税这部分用在国家合适,个人纳税就应该给纳税人看到纳税的结果。“我现在感觉就是,纳税就是纳税,纳税了以后就没别的了,钱交了就跟你没关系了,反正国家收名正言顺,交了你就不要再问了,这肯定是不对的,让我感觉一点都不想交这钱。”比如现在突出的医疗问题,我们都纳税了,但一点权利的影都没见到。倒不是说没纳税或者纳税少的人享受的权利就不一样,就是收入超级高的,就需要多纳税平衡一下,这样所有人就都能在基本生活和社会生活上多得到一些保障。”

  记者最后问尤先生是否关注此次的个税改革,他回答:肯定会去了解,但是现在感觉了解了意义也不是很大。可能会关注,但最多也是停留在一个观望的层面,觉得不会有什么实质的改变。

  中收入者的话:

  李先生,北京某上市IT公司系统管理员,月入5000元左右。

  IT人士向来是崇尚少说话多做事,这点在李先生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他总是用简练的语言来回答记者的问题。“月收入平均5千,个税就要交纳三百左右,我现在每月的养老金、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加一起要交1千多,余下的就用来每月的衣食住行,月余基本为零。”

  “我们这部分人,高不成低不就的,看着工资好像不少,实际就是月光族,我们不当纳税大户,谁当。”李先生一脸无奈。李先生觉得此次个税改革给人感觉不痛不痒,“别说1500了,就是提到2000也还是低。”他认为减除费用标准应该定为1万元,理由是:高收入才应该纳税,低收入的人不应该纳。而1万元则是衡量高、低收入的分水岭。比方说1万以下最多纳税7%。税收为民,应该把档次拉得更大一些,1万以上就应该加大纳税的力度。而对于全国统一执行该标准,李先生觉得这样很不好,应该分地区。像北京和上海、深圳等地,标准就应该适当地提高一些。

  在个税的用途上,李先生和尤先生的观点有相似的地方,用李先生的话来讲就是:“没觉得我享受到一个纳税人应有的权利,好像都被公务员们吃喝了。”他认为个税应该多用在教育和医疗上,而不是用来给一小部分官员搞形象工程。不过,李先生倒不认为这是国家政策的原因,他认为国家的意图肯定是好的,只是在实施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他向记者表示:个人税收要依据个人情况,采取不同的纳税方式。是啊,收入不同,1万以下最多纳税7%。税收为人民,应该把档次拉得更大一些,1万元以下可以交税,但不要太高,1万以上就应该加大纳税的力度,因为穷人的基数大,而我们现在对高收入的力度太小。

  在离开时记者也向李先生问了和尤先生一样的问题,李先生表示:不关注,现在对政策失去信心了。反正都是无痛无痒。希望专家们一定要多调查,从民意出发,别以为在那里想一出就是一出。现在贫富差距已经不小了,所以个税改革也要把层次尽量拉开,这样才更好地体现税收为民的作用。

  低收入者的话:

  张小姐,北京某杂志社编辑,月收入2000元左右。

  张小姐是典型的打工一族,月收入平均2000,每月上交个人所得税45元。按张小姐的说法:纳税的钱听上去不多,但本来开支就挺紧张,房租每月固定要花去500~600,再加上水、电和吃饭等费用,实际上能供自己支配的也就400多元。这样一算再交上45元的税你说还算少吗?

  “这次的《修正案》将减除费用标准从800提到了1500,而且据说在听证会之后有可能提到2000。但我感觉这个还是不够,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3000倒比较合适。像我们这些低收入者就不用再交税了吧,毕竟我们只能算是勉强维持生活。”张小姐说这话时脸上有些不太自然。对于统一执行该标准,张小姐认为这样做可能不太好:“全国各大城市的消费和收入水平都不一样,这样一视同仁的话感觉有些地方不尽人情。幸好我在北京,标准从1200上调到了1500,虽然少但毕竟减轻了一些。要是我在深圳、广州的话岂不是要由原来的1600降为现在的1500,反而要多交税了。”

  提到个税的用途时,张小姐一脸茫然,她承认自己没注意这些,也没考虑过,只是知道税收利国利民,但具体做些什么,还真就不太清楚。

  对记者提出的是否关注此次个税改革,张小姐说:“反正是知道有这么个事,也知道国家也在为我们着想,但是说句实话,还真就不太关注,感觉力度太小,无所谓了。”

  有关另一种高收入者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从人们的口中了解到除了高、中、低这三种收入者之外还有另一种介于这三档收入的人群。他们隶属于高收入者,但却又不用像打工的高收入者那样纳税。他们不同于其他的工薪一族,大多有自己的公司,要不然就是有多方面的经济来源。

  对这一少部分人,尤先生、李先生和张小姐都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李先生认为:这一部分人挣着最多的钱,但却几乎纳着最少的税。“他们的月薪不一定高,但是收入肯定多,比如说吃喝住行,他们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公司拿钱。而且他们有多方面收入,不像我们打工一族,只有工资的单一收入。”李先生不满地说。尤先生则认为:“这一部分人没有错呀,他们这么做是对的,要是我的话也这么做。根本原因是没有人能够让他们不这么做,所以他们有机会。如果有相关规定来让他们没有机会的话,他们也就不会这么做了。”张小姐对此似乎习以为常,她说:“我们的老总工资比我还低,但杂志社就是人家的,人家想用钱就直接从里面拿呗,给自己开那么多钱还得纳税,谁能干这么傻的事啊?”

  看来这种行为已经不是什么极少数的现象,而是普遍存在并且被人们认为合情合理的避税方式。作为高收入者有能力提高收入不是错,我们也提倡大家这么做,但是为了多挣钱就试图通过种种的方式减少纳税额,这样就不对了吧?

  尾声:

  此次调查采访后,结果是出人意料的,人们对个税改革的关注程度远远小于记者的预期值。高收入者可能由于经济压力相对小一些,因此对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关注也就多一些。而中、低收入者由于经济压力较大,似乎无暇去考虑更多的事情。人们总体上都表示,交税是应该的,也支持国家的税改,但都觉得此次改革力度较小,希望能更深一层地改革。不过,到底怎么改,大家也都只是站在各自的立场各抒己见,显然只能得见冰山一角。我们也希望相关人员对此能做到三思、三思再三思,毕竟个税改革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最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事,容不得半点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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