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甲醛超标家装公司成被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13: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通讯 员戴维) 因未能履行“空气环保”协议,扬州一家装公司被客户告上法庭,昨日,该首例家装空气环保案在扬州开庭受理。2004年10月,扬州市民陈某与该市一装潢公司签订了《家庭装潢工程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包工包料为其新房子施工装潢。因担心装修公司购买劣质材料导致室内空气污染,合同中,双方特意对空气环保要求作了约定。装修结束3个月后,陈先生委托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甲醛指标超标。随后,他便与受委托施工的装修公司进行交涉,希望按合同条款给予赔偿
。该公司也对房屋装修采取了补救措施,但陈某并不如意。陈先生认为,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陈某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为其房屋

装修的装潢公司告上了法庭。在
扬州
市区,这也是首宗以空气环保违约将装潢公司告上法庭的案例。

  据悉,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经审核决定立案,并于昨日上午公开开庭审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