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国资委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7:38 国资委网站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我委在确认并公布两批共6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对第三批3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大都是规模相对较大、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许多企业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其中一些企业可发展成为行业的排头兵。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定准位、定好位,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

  二、建筑、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将房地产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央企业在房地产业中的排头兵企业,我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营业绩,选择房地产业主要经营指标处于中上水平的企业,将房地产列为主业。请有关企业按做强做精主业的要求,提高经济效益,争创知名品牌,努力发展成为行业排头兵企业。我委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适时对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调整重组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