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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14个部门的60个收费项目优惠困难群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0:1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昨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及社会困难群体收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14个部门的60个收费项目一律向困难群体提供优惠。

  据统计,2004年全省对城镇下岗再就业人员、城市低保障对象、进城务工人员等困难群体收费减免金额达6.04亿元,享受收费减免人数568万人,平均每人次减免费用106.4元,不过,一些地方违规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行政部门乱收费,有的卫
生防疫部门仍向困难群体收取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有的工商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登记费的政策不落实;减免政策公示不够,有的市部分困难群众对诊疗、检查、住院等费用的减免规定竟然一无所知;税费流失现象严重,一些非优惠对象借助优惠对象的资格套取优惠,尤其表现在租用他人的《再就业优惠证》逃税避费,如南京市白下区一名“贫困人员”经营咖啡厅,年营业额达150 200万元,开着私家车还在享受优惠;残疾人收费减免政策执行难,相关规定不够明细,对涉及的具体收费部门和收费项目没有或很少提及。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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