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EN记者 常建国 重庆报道
重庆市日前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表明,重庆市将全面开放邮政、电信、石油等七大垄断行业和领域,使非公资本可以享受到与国有资本“一视同仁”的待遇。
《实施意见》共38条,分别对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公平待遇、开放垄断行业和领域、鼓励科技创新、财税金融支持、支持公众创业等9大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资能进的,私营资本也可进,外资最高能占多少股份,私营资本也可占多少。为此,该市提出:凡实行招投标的领域和项目,涉及数量(金额)控制的领域和项目;凡涉及资格资质管理、区域规划管理、行政性前置审批的项目,统一管理标准,公开管理程序,非公企业与国企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同时,在企业登记、申请立项、投资核准、土地使用、财税政策、证照办理、收费标准等方面,非公企业与国企也将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允许非公资本进入7大垄断行业和领域,《实施意见》也作了具体规定。首先,允许非公资本参与电力、邮政、电信、石油、铁路、矿产资源等传统垄断行业。其次,开放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营。第三是允许非公资本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军工企业改制、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第四,在教育方面,鼓励非公资本投资办学,特别是高中阶段学校和民办学校,鼓励非公资本参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改制和重组。第五,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体育产业,允许以个人声誉和版权、经理人资质等无形资产作价参与组建文化体育企业。第六,鼓励非公资本参与基本医疗框架以外的公立医院改制、兴办公益性或经营性医疗机构、组建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第七,允许非公资本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企重组,包括企业收购、购买土地在内,一次性付款有困难的,允许分期付款。
此外,在鼓励公众创业方面,《实施意见》放宽了限制:除允许注册资本金分期到位之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最低可降到3万元(以前是10万元)。并且在申请企业名称时,不管注册资金大小,企业都可申请冠以“重庆”开头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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