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环保总局 > 正文
 

为保生态环境 西藏将全面禁采砂金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8日 10:06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本报拉萨10月7日电 记者徐锦庚报道: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和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天作出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西藏境内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现有开采砂金矿的企业及个人,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结束开采,完成恢复工作
。在12月31日前,所有采金人员及设备必须全部撤离矿区。逾期未撤离的,将由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新闻来源:《人民日报》第二版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