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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照搬巴塞尔协议会酿大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 11:2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赵萍 韩瑞芸 北京报道

  他是美国白宫的两朝元老,先后在福特总统任期内担任美国经济事务助理,在里根总统时期担任白宫生产力会议副主席。他也是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破产专家。堪称上世纪80年代美国储贷S&L危机的“终结者”。20世纪末亚洲金融危机期间,许多亚洲政府和金融机构纷纷向他求助,请求指导如何管理亚洲行将崩溃的银行系统。

  这就是William Seidman,一位言辞大胆犀利的白发老人。

  上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

房地产价格下跌,客户违约率上升,使得专事房地产信贷的储贷协会遭遇支付危机,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金融危机。1989年,为专门负责清理破产储贷协会所遗留的问题,债务重整信托公司 RTC 成立了。William Seidman担任该公司第一主席。公司接管并处置了1000多家破产储贷协会总额高达4000亿以上美元资产。

  此外,Seidman还担任了美国联邦存储保险公司(FDIC)主席。该公司负责管理美国所有储蓄性机构的存款保险。

  如今,尽管属于William Seidman的时代已经过去,但其影响力仍不可低估。

  9月27日,在北京召开的2005年中国国际风险管理会议上,William Seidman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存款保险成本不会很高

  《21世纪》:在讨论中国金融机构破产问题前,你是否认为中国应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中国国内有学者认为,因为中国的四大国有银行聚集了太多的客户,这四家银行也正在改制过程中,因此,他们加入存款保险的成本非常高。你对此有何建议?

  Seidman:成本不会很高的。采取存款保险制度,使得大银行的存款可以成为小银行和新兴银行开展业务的保险,这些中小银行就能够同大银行去竞争。通过这种方式,金融体系中增加了竞争主体,引入了多样性,也可以减少四大行在经济中独占鳌头的地位。而且我觉得这正是中国银行业应该做的事情。

  我不敢肯定的是,到底应该在解决金融机构破产制度之前还是之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是这样一个制度是必须有的。在美国,之所以有上千家银行,就是因为我们存款保险制度,这样可以使小银行和大银行竞争。而中国的银行也太过于集中了。

  《21世纪》:中国的立法部门正在制订新的破产法。但对于银行类金融机构破产是否纳入新版破产法,目前尚存争论,你对此有何建议?

  Seidman:我觉得关于银行机构的破产,应该有一个单独的法院来处理。如果由普通的法院来处理银行破产案,他们可能无法了解银行的一些特殊业务,无法了解银行的运作。一家银行到底该不该清算,这个问题比一般的企业破产要复杂得多。至少在美国,银行破产是有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的。

  《21世纪》:据我们了解,美国的“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案”(FDICIA)规定,对资本充足率下降或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要及早做出纠正,避免出现严重资不抵债而导致关闭或破产。不过,在资本充足率规定方面,美国并没有直接套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Seidman:的确像你所说的,美国对银行有最低资本金要求。法律和监管通常要求在FDIC投保的银行必须遵守特定的资本杠杆比率 leverage ratio。也就是说,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要达到银行资产的一定比例。你可以看到,在这方面,美国并不想直接套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因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是欧洲出现的一套制度。

  通常情况下,我们把它当作工具去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求所有国家都拿来作为制定银行资本金最低要求的依据。中国也是一样。中国要想完全照搬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来发展自己的银行系统的话,很可能会犯大错误。最坏的结果是,银行的管理很可能会失控。因为中国的银行目前普遍还没有建立起衡量风险、管理风险、化解风险,诸如此类的工具。

  拯救银行需先拯救管理层

  《21世纪》:现在,中国虽然已经有金融机构被关闭,但大多是行政性关闭,而不是市场化退出。因为,一旦金融机构面临破产,政府也会面临很大压力。你觉得问题的突破口可能是在哪里?

  Seidman:在美国,一旦一家银行不能满足最低资本金的要求时,监管机构就要求他增加资本金或者是被关闭。同样地,有时候银行出现了麻烦,出现了问题,也会要求政府给予援助。但是政府决定是否施予援助之前,首先要看这家银行的管理层是不是一个稳健的、靠得住的管理层,如果救了这家银行是不是对整个经济体制有好处。如果是有好处的话,政府可能会帮助,但是这种情况的发生非常之少。

  《21世纪》:那么是否有成功救助的先例呢?

  Seidman:在全球银行业,案例是很多的。既有政府给予救助的案例,也有银行被拒绝施以援助的案例。但通常情况下,还是如我刚刚所说,不管是给予还是拒绝,政府作出这个决定的依据都是看管理层的能力如何。通常地,银行出现重大麻烦时,都是因为银行管理层的能力不好所致。如果去救这样一家银行就很不值得了。

  新英格兰银行是个成功的案例。上个世纪90年代,政府将这家银行整个接管了,并全面地负责银行的经营,后来又通过并购使它变成一家正常运营的银行。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把这种银行叫做“桥式银行”。就是说,一家银行经营困难了,政府暂时把它接管过来,就像一个暂时用来过渡的桥,所以称之为“桥式银行”。等以后慢慢整顿好,再把它重新卖给私人投资者,又变成私人银行。当然,对银行动大“手术”之前,通常情况下都是先换掉银行的管理层。

  《21世纪》:在救助银行的过程中,政府会有收益吗?

  Seidman:通常来讲,政府是没有财务上的收益的。救助一家银行的最终好处就是,使市场上多了一家好银行而不是又多了一家被清算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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