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湖北出台《审计署授权及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16:07 审计署网站

  来源: 湖北省审计厅

  日前,湖北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中央审计项目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管理办法》,从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整合全省审计资源的角度,结合湖北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审计署授权及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在实施授权审计项目过程中,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不能简单理解为扩大授权,片面注重收缴,要按
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要求,严格执行审计法、相关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100条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好审计署授权及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

  《办法》按照审计项目的不同类型对审计执行程序进行了细化:审计署授权审计项目、全省采取“交叉审计”方式组织的行业性审计项目,由省审计厅业务处统一制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书,提出审计报告,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作出审计决定。法规处负责审计复核,审计档案由省审计厅统一保存。不采取“交叉审计”方式组织的行业性审计项目,省审计厅业务处统一制定审计方案、统一实施时间、统一处理口径和原则。执行单位制发审计文书,进行审计复核,保存审计档案,但所有审计文书必须及时抄送省审计厅。审计结束后,向省审计厅报送审计情况报告。重大审计项目,需经省审计厅审定后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办法》还对审计署授权及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内部操作运转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审计署授权及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计划管理由省审计厅综合处负责,相关业务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处定期对全省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各业务处负责对所属业务范围内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加强业务指导;法规处负责审计复核和审计质量检查。各项目执行单位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因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金、资产损失金额较大;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较大;其他性质恶劣,金额较大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或案件线索等情况,要及时向省审计厅报告,由省审计厅转送有关部门查处,或上报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上,遇有政策界限不清、争议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省审计厅请示,由省审计厅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必要时由省审计厅统一提出处理处罚原则。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