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部署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这次普查主要是为了主要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我市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通知》强调,认真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全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和五大战略举措的实施,加速实现天津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通知》明确,为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孙海麟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柴中达、市统计局局长韩启祥、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杨振江、市农委副主任王恒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产局、市农机局、农垦集团、市农调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农调队队长杨宝勤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了农业普查的范围、内容、时间、进度安排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
《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各系统要按照国务院提出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所需普查经费要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到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要求,依法开展农业普查。
(天津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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