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广西10月起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11:02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10月1日起实行居住证制度,外国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在广西就业人才和留学人员获得居住证后,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制度,主要解决目前各类不同身份、不同所有制、不同区域、不同国籍的紧缺人才到广西进行中短期工作时,无当地户口带来的诸多不便问题。根据规定,凡是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境)内外人才,以不改变其户籍、国籍或不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形式在广西工作或创业的,均可申领居住
证。广西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和五年。实行居住证制度后,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才”在广西工作、生活等方面将享受多项待遇。“外来人才”在子女教育、创办企业、申请项目资助和成果奖励、职称评定、接受行政机关聘用、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均享有当地居民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外国和台港澳人员可以将其合法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等。(刘万强)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