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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不能做衍生产品交易赚钱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04 重庆晚报

  央企连续发生的几起恶性经济事件开始引发国资委针对央企风险管理采取实质行动,发出谨慎从事重大投资收购和衍生产品交易的警告。

  由国资委企业改革局牵头起草的国内首部企业风险管理指导性文件《全面风险管理指导纲要》,最晚将于年底出台。

  《纲要》特别以独立章节对“投资收购”和“衍生产品交易”两方面的风险控制子系统作出规定。对于重大投资收购计划,董事会会议应当先讨论通过其风险评估报告后方可进行表决,需不少于出席会议的相当数量董事同意方可视为董事会通过。尤其是“投资回报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不得投资收购”。

  而对于衍生品交易,《纲要》规定:“应当以对冲企业风险为目的,除非董事会认定有非常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企业不得进行纯粹以获利为目的的衍生产品交易。”

  第一财经日报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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