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企业 发展新型劳动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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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 |||||||||
社评 9月28日,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在京召开“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暨经验交流大会,表彰了一批优秀的企业家和企业员工。这也是继去年以来,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总工会第二次联手召开这样的表彰大会。
作为一种倡导性的活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的出台有两个重要的背景。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吸纳着越来越多的人口就业。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66个城市的调查,国企下岗人员中有65%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实现了再就业,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安置就业的主渠道。 而另一个背景则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比较复杂,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据统计,2003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就达22.6万件,涉及劳动者80万人,分别比2002年增长22.8%和31.7%,此外,以非立案的方式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达6.4万件。资本和经营者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劳动者追求劳动报酬和劳动权益的最大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企业与员工的摩擦呈上升趋势。再加上国有企业大量职工下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更是加剧了这种摩擦。在适应市场化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供给不够的情况下,这些现象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挑战,严重地影响到社会安定。 正是在此背景下,全国工商联和全国总工会适时提出了“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的倡议,呼吁建立一种新型的、健康的劳动关系。倡议有着丰富的内容:一方 面,它要求民营企业家充分认识到员工在企业发展中无可替代的作用和蕴藏的创造潜力,自觉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真心关爱员工的发展前途。另一方面,它要求民营企业的员工充分认识企业健康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保障和改善员工生活的重要性,发扬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技能,为企业发展献“技”献策,不断做出贡献。而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自去年开展以来,“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对社会尤其是数量庞大的民营企业产生的正向激励作用日趋明显。28日的表彰会上有数十位民营企业家自发倡议,呼吁所有民营企业关爱员工,构建和谐企业。 我们认为,从劳动关系去衡量企业主是否合格,应当用三个层面的标准,即义务、责任和道德。义务即指企业主能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比如工资、奖金、安全、休息、社会保障等,这是最低的一个层面,也是企业必须做到的;第二个层面是责任,即企业发展的时候,老板要让员工增加收入,先富帮后富,以实现共同富裕;第三个层面就是道德,即在前两个层面的前提下,老板能真正善待员工,追求更高的商业精神,创造真正和谐的劳动关系。 建立新型的劳动关系,就要求企业主必须完成企业的义务,进而强调企业的责任,最终追求企业的道德。换句话说,就是创造劳资双方平等和谐、高效共赢的关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29A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