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清理涉煤国家工作人员53人 撤资62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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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8:21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9月28日电 (记者 陈钢 梁娟) 记者28日从陕西省纪委了解到,陕西省已清理纠正国家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53人,撤资625万元,2名科级干部因参与煤炭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被免职。 陕西省榆林市共查出5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煤炭经营,其中有48人主动撤出投资股份,共计金额495万元,有2名科级干部因参与煤炭生产加工经营活动被免职,1名科级干部
此前,陕西省9月15日召开清理纠正工作专题会议,陕西省常务副省长赵正永指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原因,有安全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够,人员培训不力等问题,但也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开采的腐败问题。在政策已经明确、法律严格禁止、社会舆论共同谴责的高压环境下,一些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仍然能够生存,原因之一就是背后有"保护伞"。 赵正永要求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的腐败现象,并强调了3条纪律规定。一是不准延时撤资。对9月22日以后仍不撤资退股的,查实后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因为入股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二是不准弄虚作假搞变通。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19日至26日,陕西省纪委抽调15名工作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赴各市进行了检查。他们除听取市上汇报外,还到煤矿和煤矿企业现场了解情况,进一步了解清理纠正工作情况,还对各市县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据陕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有德介绍,目前陕西有些偏远乡村煤矿对清理纠正的规定和要求还知之不多,个别煤矿还存在漏报瞒报问题。为此,清理纠正宣传教育工作将向矿区延伸,向有矿区的偏远乡村延伸,对9月22日以后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