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勇刚) 省纪委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汇报会昨日上午召开,记者获悉,截至9月22日,即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撤出投资的最后期限,我省共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的领导干部官员53人,撤资625万元。53人中县处级两人,另有两名科级干部被免职。一些群众举报的情况目前正在调查中。会议由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有德主持。
陈有德就前一阶段的清查工作指出两个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有些偏远乡村煤矿对清理纠正的规定和要求还存在知之不多的问题;二是个别煤矿还存在漏报瞒报的问题。
陈有德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六条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对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宣传教育力度。宣传教育工作要向矿区延伸,向有矿区的偏远乡村延伸。二是继续抓好自查自纠这个环节。凡个人向组织申报,经过组织审核,没有接到举报的可以视为清理登记过关。三是省上尽快印制一份能反映综合情况的登记表,发到全省所有煤矿,由矿主填写并做出承诺,报所辖市县备案。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9月22日以后群众举报一经查实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五是各市要在10月10日前将清理纠正情况总结上报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省纪委党风室)。六是向各市再发一个通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同时,提出下一阶段清理纠正工作的要求,传真到各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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