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与深圳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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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2:08 国资委网站 | |||||||||
——确保深圳市能源长期供应安全 9月27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副总经理吴振芳与深圳市副市长陈应春分别代表中海油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了《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深圳市与中海油在以能源为主的诸多领域的合作又向前迈出实质性步伐。
中海油与深圳市的合作关系渊源已久。国内第一座液化天然气项目——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项目即建设在深圳市大鹏湾秤头角,预计将于2006年4月正式投产供气。届时,这座年生产能力370万吨(一期)的液化天然气项目,连同四个新建配套电厂、一个油改气电厂项目及两个供香港用气项目等,不仅将会全面保障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的能源所需,而且率先在国内推广清洁能源的应用,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中,双方将从能源战略的研究、规划及发展等诸多方面共同配合,以广东LNG、中海壳牌石化项目、惠州炼油等为连接点,以点带面,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该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仅将在今后极大地满足深圳市能源需求,而且将有助于深圳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对中海油实现原料互供和配套设施的共享,优势互补,全力拓展中下游产业链,并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国际一流综合型能源公司的战略目标有着重大的实际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