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尼特家具城幕后老板被判无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11:4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昨天,本市最大一起挪用金融机构资金案宣判。身兼北京福尼特家具城等十余家单位的幕后老板刘付臣,因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三罪、涉案数额达13亿元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与刘付臣内外勾结的几名证券银行界的管理人员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等重刑。 49岁的刘付臣号称商界能人,他早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化名“刘平”下海经商,做
1996年,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小西天证券交易营业部将1.98亿余元的钱款提供给刘付臣使用。刘付臣因不能按时归还全部钱款,与小西天营业部总经理史新纪、副总经理晏宇庆共同预谋,由刘付臣通过给付高息等手段,先后介绍数十家客户共计投入3.57亿余元。史、晏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将这些国债回购拆入资金4亿余元供刘付臣使用。 1997年,刘付臣与银行管理人员冯军以同样的手段,将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北京市总工会等30余家单位和个人在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光大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的存款6.63亿余元挪用,用于购买天津市南方科技广场、承租和购买福尼特大厦、商房大厦。1998年,刘付臣还骗取光大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钱款共计1.6亿余元。 宣判后,刘付臣称自己应该是无罪或者是罪轻,但又同时表示还要和律师商量一下是否上诉。随后,他便以身体不好为由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