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肖世艳)近日,自治区物价局相关文件提出,凡财政困难不能补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控制线内、经市级政府批准,公交企业可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调整零票价格。该文件让人对“公交也要提价”充满联想。
9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是:受油价上涨的影响,加之公共汽车票价与价值的长期背离、承担社会公益负担过重等原因,广西各城市公交企业经营出现了严重困
难。
首先,油价上涨,使油料成本成为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的大头,导致部分盈利的公交企业出现亏损,原亏损的公交企业亏损额则进一步增加。如,南宁市公交企业到今年年底预计要亏损1800万元;梧州市公交企业从今年1~8月亏损210万元,预计全年亏损约600万元;北海市公交企业从2003年至今累计亏损增加了291.49万元。文件称,公交运营企业迫切期望政府出台应对油价飙升的措施。
另一方面,除柳州市是享有财政补贴外,我区其他城市都是在无任何补贴的情况下,为持老人优待证、离休证、伤残军人证以及盲人、下肢残疾人员等提供免费乘车服务。目前,仅南宁市免费乘车的人数就达12万人,每年支出高达3400万元;梧州市每年也因此付出900万元的“代价”。
自治区物价局指出,调整公交票价需具备3个条件,一是当地财政确实困难不能给予公交企业适当补贴的;二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控制线以内的城市;三是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具备上述3个条件后,公交企业可在不超过20%的幅度内调整零票价格。
自治区物价局表示,为确保今年全区总的价格调控目标的实现,今年后几个月,自治区物价局暂不出台新的疏导城市公交票价矛盾的政策。
自治区物价局还要求,各市物价局要对本市公交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近3年来的经营、运营成本等情况,以及影响运营成本上升的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疏导本市公交票价矛盾的总体方案,并于明年上报区物价局。
作者:肖世艳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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