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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分配正义 20个公共陈述人的第一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 00:3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孙 雷 牛晓波

  北京报道

  2005年9月27日,北京,晴。下午1点4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上,一身笔挺西装的杨钦清了清有点沙哑的嗓子,开始阐述自己的观点。

  “本人认为,此标准偏低,在现阶段,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应提高至2000元较为适宜。主要理由如下……”

  “我感到自己很幸运。”会后,来自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分公司的杨钦告诉本报记者。

  杨钦有理由感到幸运。他是从全国4982名申请参会者中被最终选出,来和其他19名公共陈述人共同代表全国13亿人,围绕《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首次穿越公共空间,向全国人大乃至全社会传达民众的各种声音。

  在他看来,更大的幸运还在于,作为一名代表亲历并见证这次立法过程,自己的意见可能影响到这部法律的修改,他有一种“走进历史的感觉”,和另外19名公共陈述人穿越公共空间。

  而针对此次听证会,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教授季卫东给出了这样评价:“这很可能将成为中国的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围绕分配正义问题开始进行公开交涉的第一个制度化场所。”

  会场内的交锋:什么是合理区间?

  27日一整天,会场上的讨论渐次展开。

  这是一场围绕《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的观点大荟萃。8月23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修正案》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同时各地保持统一标准,不允许浮动。此次听证会,正是围绕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来听取人大代表之外的更多不同的声音。

  20名公共陈述人和8名政府部门官员各抒己见,杨钦的论点只是其中之一。

  听证会上,支持减除费用标准仍为1500元的有之。山东省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张玉霞就认为,1500元的标准在一个合理的区间,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起到一定的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并有利于社会安定、财政稳定以及公民普遍纳税意识的增强。

  支持将标准调高者亦有之。广东的杨钦认为,一方面,近年来,城镇居民平均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长,相当一部分家庭人均负担超过了每月1500元,且物价水平每年不断增长;另一方面,根据相关数据,2000元能基本适用5年时间,从而使法律具备前瞻性和相对稳定性。因而,上调到2000元更合适。

  多少有些让人意外的是,支持调低甚至保持目前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的观点同样存在。福建省闽江学院院长杨斌就提出,应该维持现有的扣除费用标准800元,明年开始实行指数化,同时调整税率结构扩大5%这一档税率的适用范围,将5%的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0-500转变为0-4000元,废除对外籍人士的附加扣除,实现扣除标准的内外并轨。而中石油化工公司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马肖更是提出,标准应该从目前的800元向下而不是向上调整。

  同时,关于另一个焦点性的话题“全国各地的个税起征额是否实行统一标准”,代表们的意见仍然各执一词,分歧很大。

  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袁白薇就建议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在1500元的基础上再作适当提高,并可由地方在规定的幅度内适当浮动,以更好地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及合理负担原则。

  “我们不能主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在原本较低的收入水平的基础上缴纳更多的个税。”来自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职员王伟国强调说,标准不统一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在两者收入水平相一致的情况下,越是落后地区的居民,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越高,这样的政策必然起到限制落后地区居民收入增长的负面作用。

  8分钟的观点陈述,3分钟的补充发言,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职业、不同收入的公共陈述人们在听证会这样一个公开的平台上,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阐述着各自不同的见解和主张。而这些,会后都将记录在案,成为10月份即将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的二读审议的重要参考。

  会场外的互动:“民意很有温度”

  交锋不止于会上。实际上,民众与政府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的互动已经在更广泛的时空中展开,大家探讨的问题也更加多元而深入。

  当杨钦接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知进京参会的消息后,马上开始了对当地百姓相关意见的征集,为此,当地报纸还专门开辟了热线,接收群众意见。

  “民意很有温度。”杨钦颇有些感慨地说。从那天起到进京,每天他都能接到几十个电话,和他讨论个税法修改方面的内容,表达感想,提供数据,告知自己的观点主张。杨钦感到了更大的压力和责任感,长时间的交流让他不得不大量喝水,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的声音已经有些沙哑。

  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的孙洋,同样不断感受着民间的热度。他每天要接到几十个电话,反馈的声音来自不同群体。孙洋感觉,“从这也能反映出民众对参与国家公共政策修改调整的热情和积极性”。

  在26日举行的预备会议上,孙洋没有成为第二天的公共陈述人,遗憾之余,他还是很高兴。他说,一方面,入选的公共陈述人中有和他相似的观点,另一方面,作为旁听者,他也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全国人大传达自己和所有向他提供意见的人们的声音。

  四川省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李临心情则多少有些失落,这不仅是因为她也没能被选作公共陈述人。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一来,她来京前花费大量心血收集的四川268人的个税法修改调查意见,将不能亲自由自己表达出来。

  虽然此次听证会仅仅是围绕费用扣除额征集意见和讨论,但据了解,在26日的预备会上,绝大部分代表都提到了除此之外的与个税法修改相关的问题,比如税率的调整,比如对高收入人群征税,比如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管体制……更多的问题和现象被纳入到了人们的视野之中。

  事实上,听证会上听取代表的意见,也并非此次全国人大倾听民众声音的全部。据了解,各省市人大,都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通知,要求集纳地方对修改草案的意见。

  广东省人大从有关单位、各级人大收集到的官方意见就提出,减除费用标准不能一刀切、征税应考虑家庭负担的差别,建议允许各省、市根据本地区的物价水平在全国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作一定幅度的调整。

  湖北省人大获得的反馈意见主要是,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建议不要搞一刀切;或者将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2000元;同时建议加大税率各级的级差。另外,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和对纳税人的尊重等方面也提了一些建议意见。

  “从纳税人参与个税法的改革进程来讲,这是一个重大民主进步。”

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评价说。

  公众参与

  “在税法修订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很重要。”刘隆亨教授说。他认为,要改变过去人们普遍认为财税工作比较神秘、关着门干、专业性很强的观念,实际上,税法的修订,大家完全有权利有义务来参与,应该使大家更多地知道财税,了解财税,从而增加责任感,加强监督。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王绍光则认为,这次听证会的意义不应仅仅局限在对个税法的民众讨论上,听证会本身同样“意义重大。”

  他指出,国内从前的立法基本上是关门立法,一般是由相关的行政部门起草,然后通过人大常委会反复讨论,征求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而如今,立法听证从理论上来讲,要所有相关的利益集团、利益群体都要有所参与,以前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在程序上没有这样的要求。

  同时他认为,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不仅仅是听证会这一个方式,应该采取更多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立法的过程之中。

  在他看来,应该建立起民众的表达和参与机制,这样能够保证收上来的税能够被更有效更公平地分配,使得最广大的人们能够受益。“表达和参与机制在建立税制和其他制度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也指出,此次立法听证会在我国当前至少有两个作用:

  其一,增加了立法的透明度。“本来是关着门委员们进行讨论,现在是让老百姓知道此事,参与其中了,这就增加了立法的透明度。”

  其二,这种听证会本身确实能够在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的委员之外,能够邀请普通公民来发表意见,这就增加了决策的科学性。

  但是他同时认为,立法听证会,是“一种民主的补充,一种非正常的民主博弈方式,非常态的决策程序。但它绝对不能成为主要的民主方式。”

  他指出,因为我们国家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制度在工作中必要的时候选择听证会制度。也就是说,它不能等同于或者取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事规则中的一个非常具体的程序性规范。

  “这样看,主次轻重就很清楚了。”乔新生说。

  而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教授季卫东则给予此次立法听证会以高度的评价。在他看来,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立法听证会,很可能将成为中国的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围绕分配正义问题开始进行公开交涉的第一个制度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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