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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规定:低开发票可能取消三年外贸经营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7:51 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日前就《低开出口发票行为处罚暂行办法》(草案)在其政府网站征求公众意见。该《办法》明确指出,外贸经营者低开出口发票,商务部将依据行政处罚法对初次违反企业予以警告;第一次警告后2年内再次违反可处最高3万元罚款;严重影响外贸秩序的,最高可取消出口企业3年外贸经营权。

  低开出口发票,是指外贸经营者向进口商提供的自制出口发票的票面价值低于出口
报关时所提供发票票面价值。

  近年来,我国外贸领域中以低开出口发票等形式出现的商业欺诈现象严重。虽然没有具体的国内外官方统计,但很多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都曾就中国出口产品低开发票问题,以不同方式和渠道提起过指控、投诉、起诉、反倾销调查、或其它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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