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
近一段时间,河南省各级政府连续推出多种与政府治理相关的措施,如清理政府工程拖欠款问题,集中整治奢侈浪费和干部多占房现象,针对乡镇政府超编“消肿”、“瘦身”,以及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等等。这一连串动作如一阵扑面而来的清新之风,令人感到河南省委、省政府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执
政能力方面表现出来的努力。
在河南各级政府的动作中,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颇具新意。
这部《综览》,是全国首部地方政府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职责明白书”。它的新意在于:以一种非常公开的方式,告知公众哪些部门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以一种非常细化的形式,告知公众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以一种非常明确的态度,告知公众不同的行政执法部门应该怎么执法。这部《综览》的出台,有助于改变以往那种“七八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政出多门、职责不清的问题,有助于纠正那些“口含天宪、我就是法”的滥用职权、乱作为的现象。简言之,它体现了政务公开、行政规范的要求,而这正是政府改革、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之一。
公开化、规范化仅仅是公众对政府增强执政能力所提出的一部分要
求。公众期望于政府的,不仅仅是公开、规范,还要提高办事效率;不仅不能乱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不仅在行政执法中要做到有法可依,还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总之,公众不仅要看到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白书”,还要看到这些职责能否落实到人,落实到位。比如,郑州市的《综览》涉及118个具有执法资格的单位,922部法律法规,4122种行政行为等等。部门如此之多,内容如此之详尽,普通老百姓很难搞清楚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不必要也不可能记住那么多本来不该由自己记住的东西。事实上,行政执法的权力在政府手中,法是由一个个具体部门、一个个具体的政府工作人员去执行的。假如某些部门、某些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严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甚至循私枉法严重渎职,那么职责规定得再细、再公开,最终还是要落空。
必须强调的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在于要建立一个服务型的政府。因此,公开化、规范化也好,提高效率、强化责任也好,都要围绕着“服务”二字做文章。执政能力的强弱,不在于管得多不多,管得细不细,而在于政府的治理是否以人为本,在于人民群众对于这种治理是否满意。(26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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