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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税部门“权力下放” 城区将代征部分税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 09:11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讯(记者王荣军)9月23日,南宁市地税局与青秀区、兴宁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城区政府(管委会)正式签订了代征税款协议,将这些城区(开发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地方税收、私房出租地方税收以及临时经营地方税收委托城区(开发区)税务代征处代征。

  据了解,随着南宁市市区行政区域的调整、扩大及经济的发展,纳税户特别是个体纳
税户逐年递增,偏街小巷无证户、私有房屋出租、零散应税税源增多,税收征收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存在个体和零散税源不断扩大与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将部分税款委托城区(开发区)代征以后,将会有利于加强对税源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遏制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跑、冒、漏、滴”现象。

  作者:王荣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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