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难治公务车耗油 必须采取严格行政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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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7:4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23日电 无论开启燃油税,还是调整消费税,其目的在于引导消费者购买排气量小、污染少、油耗低的小型车,这对于促进能源节约、推进环保大有裨益。但《国际金融报》载文认为,中国征收燃油税难治公车的高耗能,治理公车高耗能问题必须采取严格的行政手段。 市场经济要求调控采取经济的、间接的手段,这样,才能够使经济发展不会大起大落
因此,笔者认为,引导消费者购买排气量小、污染少、油耗低的小型车,促进能源节约,必须找准主要原因和主体,这个主体就是公车。而中国的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领导并不需要为购车支出和燃油费用担心,仅仅通过开征燃油税和增加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不一定能够达到有效遏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而开征燃油税又使长途运输和出租车司机等普通阶层的费用支出加大。由此出现该限制的没有限制住,不该限制的却受到严重影响的结果。 因此,在目前这种体制交织过程中,调节经济,既要使用经济手段又要利用行政手段。限制高耗能车,在征收然油税、调整消费税的同时,必须加快公车改革步伐。在公车改革没有到位以前,必须采取行政手段,一是限制行政机构、国有企业的购车数量,二是大幅度降低行政机构和国有企业用车排气量标准,三是严肃查处公车私用问题。这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和纪委、检察等联合下发有关制度、规定。 同时,征收然油税必须考虑到出租车司机、长途运输人员和农用车农民的利益。通过调整出租车的有关资费、减少长途运输的过路费以及给农民农用车以优惠补贴等形式,来减轻这些普通阶层的经济支出负担。 总之,公车是中国高耗能的原因之一,治理公车高耗能问题仅仅依靠经济手段是不够的,必须采取严格的行政手段。(余丰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