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 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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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11:06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
2005-09-23本网讯 个人所得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近来,随着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大家对个人所得税有了更多地了解,也越来越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日前,记者就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王力副局长。
记者:这些年来,个人所得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请问,税务机关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什么思路? 答: 个人所得税不仅具有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而且承担着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缩小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的职能。 为了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征管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四一三”工作思路,即: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建设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 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四一三”工作思路,狠抓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特别是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征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已对660万重点纳税人建立了档案,有效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征管。据统计,2004年北京市年收入7.4万元以上的工薪收入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占该项目总收入的比例达到了51.8%。个人所得税收入大幅度增长,2004年,已达到1737.0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6.8%,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 记者:下一步,税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 答: 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发挥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在进一步落实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基础上,税务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是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全员全额管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方向。税务机关通过全员全额管理,可以全面掌控个人收入信息,实现对高收入者重点管理。围绕全员全额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信息化为依托,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方面,尽快建立起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体系。依托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以此为基础,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建立完整、准确的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的收入和与其纳税事项有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归集和整理,并实施动态管理。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工作。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推行明细申报作为新形势下完善代扣代缴工作和推进全员全额管理的突破口,逐步扩大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覆盖范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主要应体现在对高收入个人严格、有效的征管上。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在自行申报、建立档案、税法宣传、代扣代缴、专项检查、案件稽查等各个征管环节中,根据不同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高管理质量。每年开展的专项检查将继续把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列为重点对象。对从专项检查和其他渠道发现的偷逃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的案件,要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并给予曝光。 三是继续推进对税源的源泉管理。认真落实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的制度。扣缴义务人申报制度是控制个人所得税税源,掌握个人收入的有效手段,对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要继续加强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申报工作。同时,要从高收入者开始,逐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范围。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收入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建立起有效的个人所得税交叉稽核体系。积极建立和落实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重点加强与工商、银行、海关、公安、文化、建设、外汇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同时,按照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原则和“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对个人各项收入信息进行收集和交叉稽核,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化,在中央、省建立数据处理中心,并逐步实现税务与银行和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网,掌握个人各种收入。 记者:看来全面掌握个人的收入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关键。如何才能实现对个人收入信息全面、有效的掌握呢? 答: 除了以上提到的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各项措施,税务机关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有利于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外部环境的形成。第一,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加快各银行间联网建设,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第二,个人从事各项金融活动,应当登记实名和身份证照号码,对个人大额存量财产也应实行实名制。第三,调整和规范职工工资收入结构,将各种渠道发放的、各种形态(实物、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的收入,统一纳入工资管理范围,规范、减少工资外的福利、补贴,并逐步禁止发放实物。第四,通过个人的银行账户发放工资,实现职工个人收入工资化、货币化。同时,通过国家的政策推动,大力普及和鼓励使用信用卡消费。第五,制定和建立掌握个人收入情况的部门如金融、保险、证券、房地产、期货等单位向税务部门通报有关个人收入信息的制度,保证税务部门及时掌握各种经济往来和个人收入情况。 记者:在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呢? 答: 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应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从长远看,要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科学、合理地简化和调整综合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表,调整级距,合理确定税率,拓宽税基,严格征管。当前,应着力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适当调整提高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以减轻广大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负;二是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和推行扣缴义务人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堵塞税收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