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琼清理煤矿“官股” 所有投资10月15日前撤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 08:54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海南省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工作正式展开。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等单位日前联合下发了《转发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根据海南省实际情况,凡已经投资入股非煤矿山(金矿、铁矿、锆钛矿、石英砂矿、钴铜矿、采石场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应于2005年10月15
日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注明投资单位、投资时间和数额、资金来源以及撤出资金的证明等,逾期不撤出投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王辛莉邓惠文)(来源:金羊网)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