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专项检查明年扩大到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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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16: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 (张旭东、徐艳清)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22日表示,2006年人民银行计划将反洗钱专项检查的范围扩大到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项俊波是在北京召开的“为了一个更安全的世界:反洗钱与反恐融资高级研讨会”上透露此信息的,此研讨会由人民银行和世界银行共同举办。
2004年4月至12月,人民银行对全国商业银行实施了反洗钱专项检查。针对部分商业银行存在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不报告可疑交易或报告不及时等问题,人民银行依法处罚了72家商业银行主报告行,罚款金额170余万元人民币。 项俊波特别强调,2004年的专项检查工作为今后在非银行金融领域乃至房地产、贵金属珠宝销售、文物拍卖等洗钱高风险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在证券业和保险业拓展反洗钱工作,他表示,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将制定证券业和保险业反洗钱规定。 项俊波表示,中国还将加强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设,及时发现、甄别可疑犯罪信息,从严从重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