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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近期清理纠正有关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9:20 国资委网站

  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确保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稳步推进。

  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和监察部《关于对贯彻落实〈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
知〉有关问题的说明》两个文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思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成立了甘肃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明确要求已经投资入股煤矿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要主动配合,积极于9月22日前撤资并登记。故意隐瞒,逾期不退者,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州要确定分管领导,尽快成立专项清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人,明确责任,深入工作,在10月10日前上报清理纠正情况。各市州在清理期间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保证清理纠正工作收到实效。甘肃省清理纠正工作小组举报电话是:0931-88720480931-88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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