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20日电 (记者 陈瑞华) 广西一银行守押中心副经理梁长佳因竞聘部门经理不成,竟去抢劫银行运钞车,劫走75万多元现金并打伤1人,打死1人,其目的是“好让单位领导受到牵连”。9月16日,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梁长佳死刑。
今年2月13日,广西贵港市发生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一家银行运钞车在去一家公司收押款项的途中被劫走,司机李某被打成重伤,公司女出纳员覃某被打死,75万多元现金被抢
走。经当地警方侦破,时任银行守押中心副经理的梁长佳落入法网。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9岁的梁长佳,退伍后到广西某银行贵港市分行保卫部工作。2003年3月,梁长佳报名竞聘单位保卫部副经理兼守押中心经理,但没有达到愿望,只当上了守押中心副经理。为此,梁长佳非常不满。2005年1月,他产生了抢单位运钞车“好让单位领导受到牵连”的荒唐念头。为此,梁长佳专门在贵港市金港大道租了一间民房,并准备了详细的书面抢劫计划,准备好铁锤、布袋等作案工具。作为守押中心副经理,梁长佳非常清楚单位运钞车每天都到贵港某饲料公司收押款项的情况。
同年2月13日下午3时30分,梁长佳打电话让单位司机李某开运钞车到贵港某饲料公司接收货款,并在半途上了车。途中,梁长佳把李某骗到其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里,然后用铁锤将李某砸倒在地。他以为李某已死(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便独自驾驶运钞车到饲料公司接钞,将该公司女出纳员覃某及75万多元现金接走。
运钞车驶出饲料公司一公里后,趁覃某不备,梁长佳用铁锤猛击覃的头部,覃某急忙跳车逃跑,但最终被梁长佳追上打死。梁长佳将运钞车开到一住宅小区内藏起来,并从抢劫的款项中拿走一扎50元面额的人民币。
案发后,当地警方迅速到现场开展调查,梁长佳按照事先制定的作案计划,若无其事地与单位保卫部领导一起到现场协助调查,但他没料到司机李某生还,梁长佳随即落入法网。
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梁长佳死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覃某等4人经济损失21万多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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