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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颁布 我国将建个人收入档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8:48 东方早报

  早报北京专稿 陈利华

  对高收入人群的纳税监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税务总局18日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

  在《个税法》修改之际,社会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监管高度关注,显然是促使此次《办
法》出台的重要原因。

  中央财经大学刘桓教授评价说,“这是落实两会代表提案议案、对高收入人群加强监管的办法。”

  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

  《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必须从源头严格把关,按税法规定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税务机关应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志,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按人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实施精细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这是个税征收工作的方向,由于工作复杂多样,“目前尚没有明确时间表”。

  中央财经大学刘桓教授对记者表示,公民纳税实行唯一标志是大势所趋,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充足经验,“在当前条件下,5~10年就能够完成。”

  刘桓表示,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志,并不是指以身份证号码为编号,而是个人收入档案编号与身份证照号码相对应,能够避免公民个人收入信息的泄露,社会上不必为此担忧。

  细化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

  《办法》要求,各地需要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而且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从而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而在此背后,个人收入档案制度正待全面建立。

  全员全额管理

  《办法》中提出,要实现全员全额管理概念。个人收入档案建立起来后,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与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尽可能地把所有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税务部门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北京市税务局一名官员告诉记者,北京市在2004年就已建立名为“个人纳税明细申报制度”的类似制度,实行“双向申报、发放审核”,目前,已经有400万~500万的北京人被纳入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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