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黛发自北京
个税改革听证在即,国税总局对改革的一些具体内容作出正式表态,提出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加强个税征管。
国税总局日前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
、管理规范等方面,系统、完善地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办法》共分十章五十九条,分别对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强化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办法》提出,要尽可能地把所有个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在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石油、烟草以及演艺等行业的高收入者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从而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为实施精细管理,《办法》要求税务机关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对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等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
国税总局一位官员透露,这是为了配合正在进行的个税改革而颁布实施的具体办法。此前,国务院曾有批示,要求参与个税改革的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向公众解释这次个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并澄清目前对个税改革存在着的一些误解。此次颁布《办法》此次算是国税总局对改革的一些具体内容作正式表态。
由于尚未建立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国内又存在着大量现金交易等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承认《办法》在施行中存在着一定困难。他表示,由于个人收入分配形式存在着隐性化、多样化现象,税务机关很难真正掌握个人收入的实际情况,做到应收尽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岳树民表示,有人认为目前个税征收没有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其实这除了税制设计的问题,更多还在于征收方面。他赞成提高征管水平,通过完善制度和加强税收征管真正发挥个税的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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