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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争产案龚如心终极胜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12:02 经济参考报

  本报驻香港记者 王健平  

  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世纪争产案”日前出现戏剧性变化。在高院原讼庭、上诉庭遭连番挫折的龚如心终于反败为胜。9月16日,香港终审法院五位法官推翻两个法庭的原裁决,确认龚如心出示的在1990年3月12日由王德辉立下的遗嘱才是其生前的最后遗嘱,一致裁定龚如心可合法继承王德辉估值近400亿港元的遗产。

  亿万富翁“人间蒸发”引发多年官司

  龚如心的丈夫、亿万富商王德辉曾被绑架3次,前2次均能平安回家,但在1990年第三次被绑后则“人间蒸发”。香港警方查出绑匪曾经利用一艘远洋渔船在公海关押“绑票”,其后有被捕疑匪表示因船只被追逐,已将“绑票”抛落海中,但警方对此无法证实,而王德辉自此生死未卜。直至1999年9月,法庭准许王德辉父亲王廷歆宣布王德辉死亡。

  但龚如心则一直坚信王德辉并未死亡。据报道,涉及绑架案的部分犯人在2003年出狱后,华懋曾多次收到神秘电话,指王德辉仍然生存,被“软禁”于亚洲某地区,并可带龚如心前往相见,但龚如心一直因担心自身安全而未敢成行。

  王德辉出身于富有家庭,父亲王廷歆是上海面粉大王,1949年举家南迁香港,改做塑胶进出口生意。王德辉中学毕业时,正值朝鲜战争爆发,父亲的生意一败涂地,王德辉没能力继续升学,来到父亲的华懋公司做事,协助父亲东山再起。

  龚如心和王德辉结婚后,为了协助丈夫发展事业,特地到易通英专学英文。在创业过程中,夫妇俩勤奋努力,事必躬亲,不多时就由经营西药、

化工原料发展至代理世界著名品牌的新兴石油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及饲料等,成为香港有名的大公司。之后夫妇俩看准了地产业的发展前景,将业务的主要方面转向地产。他们在
香港经济
低潮时独具慧眼,开发新界地区,从买地、建房至销售、租赁、管理、财务等一家独揽,并且向买方提供按揭分期付款服务。这一举措使华懋集团飞速发展,成为香港最大的私营地产商之一,集团参与香港700多个地产项目的开发,有华懋集团标志的楼宇在香港几乎随处可见。

  王德辉“人间蒸发”特别是法庭宣布其法律死亡后,围绕巨额财产归属问题展开了长达8年的拉锯式官司,焦点集中在龚如心和王廷歆向法庭呈交的两份内容迥然不同的遗嘱,何者才属于王德辉的最后遗嘱。

  遗嘱真伪成争执焦点

  王德辉曾在1960年立下遗嘱,把全部财产平分予父亲王廷歆及妻子龚如心。其后,他在1968年因怀疑龚如心有外遇,故另立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父亲。但龚如心提供给法庭的则是王德辉1990年所立的遗嘱,注明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

  案件先在香港高院原讼庭审讯,双方均聘请笔迹专家鉴定笔迹。最后法庭裁定1990年遗嘱属伪造,龚如心被判败诉。

  龚如心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去年香港上诉庭再裁定龚如心所提供的王德辉签名属伪造,驳回上诉,今年7月龚如心上诉至终审法院。龚如心的律师在庭上表示,原讼庭和上诉庭法官均忽略了已逝世的遗嘱见证人谢炳炎的角色。

  他指出在1990年的遗嘱中,王德辉的签名没有修饰过的痕迹,力证签名属真迹。王廷歆一方则认为,谢炳炎在案件聆讯展开后已离港,法庭可推断事件背后可能另有阴谋,有人想在警方调查涉嫌伪造遗嘱案前安排谢离港。另外,王德辉以往两次都是找律师立遗嘱,但1990年的遗嘱却是自制,实与王德辉的个性不合。

  本案原本是在终审法院聆讯,但由于双方均有大量文件,案件遂移师地方较大的高等法院审讯,成为首宗在高院审理的终审上诉案。另外,双方均聘用擅长打商业纠纷官司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作主帅,双方律师团超过10人。法律界估计,连同这次的终审上诉,整项争产诉讼的律师费估计高达2亿港元。

  龚如心仍将面临刑事起诉

  香港终院法官陈兆恺在判词中认为,争产案的关键在于王德辉在1990年所立下的最后遗嘱时,是由已逝世的管家谢炳炎作为惟一的遗嘱见证人。谢炳炎未逝世前,已清楚及毫不含糊地在证人供词中指出,他是亲眼见到王德辉立遗嘱及签名,虽然他已逝世,未能上庭接受盘问,终审庭没有理由不接纳谢炳炎的供词,并质疑它的准确性。

  另一名法官李义指出,谢炳炎的供词,已显示龚如心履行了举证的责任,证明1990年的遗嘱属于真实;而王廷歆一方却对谢炳炎的供词作出攻击,可惜这些攻击全部不可信,而且只假设性地作出阴谋及不公平的推论,王廷歆并无提出足够证据去作证明。

  李义批评说,原讼庭法官任懿君及上诉庭的大部分法官,均应用了一个错误的标准,就是去要求龚如心举证。其实法庭只须要求龚如心证明,1990年的王德辉遗嘱上的签名是否真确便可,但原讼庭及上诉庭却要求龚如心去澄清所有证供的疑点,对龚如心而言,这个标准是非常严苛,难以达至公正。

  非常任法官烈显伦更明言,任法官裁定龚如心的1990年遗嘱为伪造是一个重要的缺点。他指原审时3名笔迹专家并无指出王德辉的签名有修饰过的痕迹,但任法官却可自行找出9个修饰之处;而任法官是利用电脑将签名放大而鉴别签名,才发现有修饰迹像,而忽略了实物与电脑影像来看签名是有差别,若以此咬定签名伪冒,是毫无佐证支持。

  充分考虑过所有的证供后,法官陈兆恺宣布,终审法院一致裁定龚如心上诉得直,推翻所有下级法院所作的命令,并认证王德辉1990年立下的遗嘱为他生前的最后遗嘱。

  “世纪争产案”终于告一段落,虽然龚如心在下月24日仍要面对刑事起诉,但估计被定罪的可能性甚微。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被告要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必须毫无疑点。所以,若警方未能提出额外的证据证明龚如心伪造遗嘱,则龚如心成功脱罪机会甚高。特区政府律政司发言人则表示,要先研究终审法院的判辞后才决定是否继续有关的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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