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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税收发展福利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8:37 人民政协报

  美国高收入者就是该国个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

  9月27日,对中国公众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个税改革听证会将在这一天召开。尽管个税改革已无悬念可言,但如何改则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个税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税收问题和经济问题。”北京市安平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关安平指出,税负结构应当科学化,包括各种配套措施,“如果法律资源不科学,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依法享受退税福利

  在一些发达国家,涉及个税领域,其方案的设计都是综合考虑的,“甚至连就业问题也考虑在内了”。

  比如德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如果夫妻俩都上班,家庭收入比较高,他们分别应税。但是,有了孩子以后,为了下一代,妻子不上班了,只有丈夫上班,这就变成3个人应税了。原来两个人挣钱,两个人花。现在,一个人挣钱,却要3个人花销,怎么办?

  没关系,政府考虑到了。打个比方,你挣了一万美元,这些钱如果能够证明都花在了抚养老人和抚育孩子方面了,那么,有关方面就可以将这一万美元的所得税退还给你。而妻子不上班,是因为抚育孩子,她会因此享受6年的工龄待遇。

  “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享受良好的税收政策,就是最有说服力的例证,而绝非仅仅是一个概念、一句空话。”

  “多找几个人头,然后将起征点的基数从大化小,从而达到‘吃空饷’的目的———在发达国家,绝对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关安平说,因为这些国家的信用体系十分完善,“你在这边‘吃空饷’,在那边就得缴高税”。

  因为每个人每次应税,都有记录。如果一个人逃税,信用体系就会有记载,有不良记录的人,就是不诚实的人,这样的人工作都会很难找,更不用说享受优惠贷款等税收福利政策了,“你实际上就是一个‘活着’的‘死人’,这种惩罚,比把你抓起来判刑都严重”。

  “你说私营企业及其业主是否会重复缴税?绝对不会。因为私营企业老板既是企业所有者,也是经营者,企业所得税是以

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因此以一税避另一税,互相抵扣了。”

  在大多数发达国家,主要是根据个人年收入收取个税,并实行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纳税越多。

  比如,美国高收入者就是该国个税纳税的主体。据统计,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缴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的来源。

  因此,如何利用税法和相关政策,对失衡的社会群体和断裂的社会结构进行平衡和修复,对一个国家和政府来说,实际上是一种严峻的考验,是在考验运用税法等手段对社会财富的调配、整合、再造等方面的综合

理财能力。

  税收良性循环与社会和谐

  有好的税法,还要有好的配套政策,这样不仅实实在在地帮助了纳税人,还可以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美国与各国签订知识产权协定,这种协议保证了知识产权可以跨越国界收益。“我帮你在很多国家创造条件,让你得到更广更多的收益,但按照税法要求,你在境外获得的收益,要对美联邦税务局缴税。”

  税源广泛了,税收增加了,纳税人也因为政府的恩惠政策而有了更多的收入,双赢效果,何乐而不为?“这样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构建和谐社会”。

  在澳大利亚,只要在海外投资,就享受一定比例的退税。在德国,只要到国外办企业,某协会就用其海外扩展计划基金解决一半的房租资金问题,“当然,这些基金来自税收。”

  总部经济,也是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扩大税源的办法之一。

  关安平打了个比方,“我在美国设立一个总部,然后拿着技术到各国加工,不仅节省了成本,还可以收取高额的版权、专利、

商标、技术秘密等许可费。”而所谓总部经济,“就是用知识产权控制方法,用国际上优势互补的方法进行经济交易,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当然成本最低了。”

  实际上,这些税法的辅助配套政策,鼓励了其本国企业到海外扩张,大大降低了成本,使得国家经济巧妙地嫁接在了最优的全球化配置的资源之上。

  在日本,如果用某个基金会的基金去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并且都是用本国物资和设备,那么,就可以让这个企业优先中标。“如果你用了我的基金,得到了优惠贷款,却又用别人的物资、设备,而不是本国的话,那么,在招投标过程中,你这个企业就得往后排位了”。

  “其实,怎样收税没关系,关键是权利和义务要对等。”关安平最后总结说,“完善我国个税税制,应从国情出发,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既要效率优先,又要兼顾公平,惟此才可能会真正实现社会正义。”(盛学友)

  (采访人:盛学友 被采访人:关安平,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国际贸易和经济关系硕士,纽约州高等法院外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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