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年投资65亿元用于建经济适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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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8:34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9月16日电(靳曼)陕西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今后陕西省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力争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达到商品住宅的70%。 今年,陕西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施工690万平方米,投资65亿元。从2006年起,陕西省将按照各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1∶1的比例配套增加各市用地指标。对于普通商品住房
对于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要求其上市转让期限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之日起不得低于3年。各市、县政府还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标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严格审核购房对象的资格和销售价格。对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同时建立并启动廉租住房制度。 陕西省还将加强商品房交易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无预售证售房的行为,实行实名制认购。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