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粤港合作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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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01:24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李溯婉 发自中山 经国务院港澳办批准,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下称“省外经贸厅”)与香港工业贸易署签署了反倾销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于昨天在中山市举办的“粤港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研讨会”上正式启动。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外贸大省的广东遭遇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增多,从家具、对虾、纺织品到鞋子等。据省外经贸厅统计,加入WTO以来,截至2005年8月底,广东省企业遭受各类贸易壁垒案件70宗,今年前8个月案件总数等于去年全年,达到22宗。省外经贸厅厅长梁耀文指出,由于香港企业在广东投资众多,占广东外商投资企业近7成,相当部分港资企业受到波及,涉及贸易壁垒案件有37宗,占案件总数53%,粤港联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尤显重要。在第七届粤港合作联席会议上,粤港合作反倾销被确定为重点合作项目,这次将信息通报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是对该合作项目最根本的落实。 梁耀文表示,除了与香港工业贸易署加强沟通合作外,还加强将与香港工业总会等中介组织的合作。 香港工业贸易署助理副署长郑伟源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反倾销对中国企业正常的商业活动造成困扰,目前有6起反倾销依然对香港企业生效,国际贸易摩擦不仅影响港商对内地的投资,同时也影响内地货物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内地和香港作为世贸组织的两个成员,是两个单独税率的贸易区,两地保持紧密交流沟通很重要。粤港反倾销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合作协议将日常的、零星的合作上升到制度层面,有利于彼此之间共同消化反倾销工作,更及时地向两地企业反馈信息。 据了解,粤港反倾销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省外经贸厅、香港工贸署双方指定固定的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负责反倾销资讯的互通和传递;外经贸厅将收集到的涉及广东省的反倾销案件信息,以及就某个案件组织召开特别应对会议的信息,及时通报给香港工贸署;香港工贸署收到信息后,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信息渠道向香港企业、投资者发放,并告知如何在广东省寻求协助等。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副局长李成钢认为,粤港合作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香港企业及协会信息灵、反应快,这对内地企业建立强烈的主体意识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有一定借鉴。中国目前成为贸易摩擦数量多、强度大的国家,这种状态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继续存在。从现在中国与国际贸易摩擦形势上可以看出,已经从产品价格层面走向到政策、体制的层面,例如人民币汇率、知识产权成为欧美国家拿来讨论的热点,这些贸易摩擦应对成本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