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陈二厚) 国家税务总局15日宣布,2005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共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收入1206.99亿元,同比增收239.04亿元,增长24.7%。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方税务局承担社保费的征收工作。从整体上看,上半年社保费各项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888.94亿元,同比增收161.34亿元,增长22.17%;失业保险费收入68.3亿元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230.91亿元;工伤保险费收入12.45亿元;生育保险费收入6.39亿元。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保费收入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主要有4个原因。——经济运行稳定良好,奠定了费源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显示,上半年国民经济同比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9.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同比增长14.6%。——各地税务机关继续加大社保费扩面工作,参保人员不断增加,进一步扩大了社保费费源。——坚持“税费统管”,保证了社保费收入及时入库。各地税务机关坚持把社保费征管与税收征管相结合,社保费检查与税务稽查相结合,实行同步征收、同步入库、同步管理和同步检查。——大力开展社保费清欠,确保了社保费应收尽收。上半年,各地税务机关共清理欠费84.77亿元,其中陈欠53.57亿元,新欠3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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