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广西消费品市场商品供应充足,继续保持今年以来的平稳增长趋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具体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城乡市场同步增长
8月,全区县及县以下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
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7.05亿元,增长13.2%。农村消费市场与城市消费市场增速仅相差0.7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同步增长。
二、限额以上贸易业和餐饮业增长较快
8月,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1.43亿元,同比增长15.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比个体增长速度高出1.8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业实现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2亿元,增长18.4%,比个体餐饮增长速度高3.4个百分点。
三、石油及制品类、服装类和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较快
8月全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统计的零售额中,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0.6%,服装类增长32.2%,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4%。
四、个体、私营和股份制经济是推动广西消费品零售市场增长的主力军
8月,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实现消费品零售额74.0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9%,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1.9%;股分制经济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22亿元,增长17.7%,所占比重为9.9%;而国有经济营和集体经济消费品零售额分别仅增长6.9%和7.2%。所占比重分别为8.3%和4.5%,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
(来源:广西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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