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主要面向省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不限所有制性质)和中央驻鲁单位,采取一次考选分批聘用的原则,通过考选确定50名人选纳入省国资委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库,今年首批招聘10名,拟派驻10户省管企业,明年适当时候从中择优再聘用10名。财务总监对省国资委和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经理层负责,主要职责是受省国资委委派,到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职责。联签是财务总监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对应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负
责人审批的财务事项,实行财务总监与企业负责人共同签署审批意见的制度。财务总监每半年向省国资委提交企业资产、效益和财务状况的评价报告,对可能造成财务数据失真、国有资产损失的事项以及其他拒绝联签的重大事项随时报告。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和任期制,省国资委通过组织选聘或公开招聘等方式聘任财务总监,每个聘任期为3年。省国资委对财务总监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财务总监原则上不在同一企业连任。财务总监的薪酬比照省管大型企业副职的平均年薪确定,每年由派驻企业上缴省国资委后,由省国资委统筹发放。其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由省国资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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