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否认汽车消费税最高调整到27%的传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 00:22 新京报 | |||||||||
肯定新办法将“抑大扬小”,鼓励发展小排量 本报讯(记者 陈光)针对目前业内关于汽车消费税最高调整到27%的传言,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目前对于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尚处于研究阶段,对外公布尚需要时间,目前流传的税率都是不准确的。
据透露,目前消费税政策的制定还处于主要部门之间的研究、沟通阶段,需要对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而税率则已基本确定,与原来相比变化并不大。 “新办法将降低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这是肯定的。”据财政部一位人士透露,新的消费税征税办法将体现国家对小排量汽车的鼓励政策,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 据了解,财政部已将初步的征求意见稿发到各相关部委。该办法和税率将会限制目前国内的豪华车消费,并改善车市的消费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