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发展基本原则是立足国内 效率为本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12:09 新华网 | |||||||||
世界与中国能源供求现状 今年国际油价在振荡中向高位攀升,受飓风的影响,美国墨西哥湾采油和炼油设施受到破坏,受此影响油价再度冲高,突破每桶70美元大关。美国和国际能源组织宣布动用石油储备,油价又应声下跌,这几天油价在小幅回升,始终保持在每桶65美元以上高位运行。油价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不少国家相应出台了应对之策,防范因油价高企对经
2002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克服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供求关系也走出了短期内供大于求的状况,首先在部分省份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至今已有近40个月与同期相比月电力增长超过两位数,2004年GDP增长9.5%,电力增长15.3%,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增长13.2%。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又拉动了煤炭需求的增长,煤炭工业走出了1997年以来疲软的困境,价格出现回升。2004年煤炭产量达到19.56亿吨,同比增长17.3%,其中用于发电9.8亿吨左右,也造成了铁路运输的紧张,去年每天铁路装车10万节车皮,用于运煤每天装车5万节车皮。 我国能源自给率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平均值高出20多个百分点 能源问题已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普遍关注的问题。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提倡,也得到了全社会的共识。2004年中国一次能源生产量达到18.45亿吨标准煤,全年能源消费总量19.7亿吨标准煤,是世界上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能源生产国,生产原油1.75亿吨,预计今年原油产量达1.8亿吨,为第五大原油生产国,2004年原油净进口1.17亿吨,占世界原油贸易量的6.31%,出口煤炭8000万吨,焦炭出口量占世界贸易量的56%。中国能源自给率94%,对外依存度仅6%,我国能源自给率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平均自给率只有70%要高出20多个百分点。 2004年底止我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亿千瓦,居世界第二,新投产机组5050万千瓦,发电量2.19亿千瓦时。预计今年发电装机将超过5亿千瓦,新投产机组6500万千瓦以上。从2000年到2004年发电量年均递增12.4%。 中国人均一次能源消费量1.08吨油当量,为世界平均水平1.63吨油当量的66%,是美国人均8.02吨油当量的13.4%,日本人均4.03吨油当量的26.7%,英国人均3.82吨油当量的28.1%,中国人均装机仅0.3千瓦,为美国人均3千瓦的十分之一。中国原油进口占世界贸易量的6.31%,而美国进口原油占世界贸易量的26.9%,日本进口原油占世界贸易量的11.3%,中国原油进口量是美国的23%,日本的56%。 世界不必为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反应过度 2004年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有人把原因归结为中国、印度等新兴国家原油消费的增长,这种认识并未准确反映出国际能源市场的状况。大家可以看到,虽然原油价格一直在振荡中攀升,但并未出现原油供应中断或短缺,购不到油的现象。这说明就全球而言,原油供需总体是平衡的,油价上涨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产油国局势持续动荡,原油产量未能达到应有能力,特别是国际大量游资进入原油贸易市场,每个风吹草动都会成为炒作原油价格的因素。在油价高企不降的情况下,各国都会采取相应的对策,各种替代能源将会在高油价刺激下得到发展,这有助于大力推进节能、节油技术的发展,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相应油价会逐渐调整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能源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国内,并把节约优先,效率为本作为我们能源政策的首要任务。中国于1997年颁布了"节约能源法",从1978年到2004年中国以年均增长4.8%的能源消费支撑了年均9.4%的经济发展速度,1990年至2004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5%,中国政府制定了《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通过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的重点工作》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 中国能源消费对世界的依存度很小,世界完全不必为中国能源消费的增长反应过度。国际社会也应尊重中国的发展权,应当尊重中国人民脱离贫困过上小康文明生活的愿望。中国经济和能源领域的发展也为世界带来巨大的商机,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结合"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我们已经拟定了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这个发展规划可以概括为48个字,即:"节能优先,效率为本;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立足国内,开拓海外;统筹城乡,合理布局;依靠科技,创新体制;保护环境,保障安全"。在能源中长期规划中强调了要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可再生能源和大力发展水电。 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能源领域的合作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证。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目前的7%提高到2020年的15%,可替代化石能源4亿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0亿吨,二氧化硫700多万吨。 我国在发展能源和确保能源安全工作中将继续坚持扩大开放政策,加强同世界各国的能源合作。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要立足于国内,也要扩大与世界其它国家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愿意按照"平等互利、实现双赢、企业运作、政府协调、广泛合作、多元发展,以诚相待,加强沟通"的原则,与世界各国,各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加强和深化能源领域的对话与合作。 |